报名时间:3月8日至3月13日
笔试时间:3月27日
以下为公告摘要
选调数量及范围
计划选调名,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统一招录,全部安排到全省县乡基层工作。
(一)常规定向选调。从省内高校定向选调名,其中,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60名。安排到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六个州乡镇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约占80%)。不限专业。
(二)常规非定向选调。从省内外二本及以上高校选调名,安排到全省县乡基层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约占60%)。其中,不限专业50名,限专业门类名(涉及法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理学、管理学、医学、哲学、农学9个专业门类)。
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在上述有专业门类要求的职位中,有针对性地重点选调我省基层紧缺的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版)》)以及城建规划类、会计与审计类、环境科学类、农林业工程类专业(参考《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部分法院系统基层职位中有法学(需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和文学门类要求的职位,须进行藏汉双语测试。
定向(可到青海工作的除外)、委托、在职培养的高校毕业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四)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国内第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年7月31日,如在此期限内仍未按期取得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其选调资格。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凡经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年3月8日(星期一)9:00起登陆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