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青海师范大学与省人民检察院签署联合培养民族语言法律人才框架协议书。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訚柏出席,并与青海师大校长刘同德为“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揭牌。
合作协议的签署正式开启了学校与省检察院联手打造民族特色法律人才品牌,协同培养高水平、专业化优秀区域性专业技术人才的合作之路。
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关系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检察人员专业化素质稳步提高。此次省检察院与青海师大共同创建“民族语言法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提高检察人员民族语言水平、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供了新思路,必将为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青海师大还将在海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等地检察机关设立“青海师范大学民族语言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实训基地”。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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